| (一)、拟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教育督导工作计划,建立符合本行政区域教育发展状况的督导评估体系。
(二)、对教育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方针、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、检查和指导。
(三)、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促进教育事业发展、保障基础教育经费投入,落实地方教育事业发展目标责任制等情况进行监督、检查和考评。
(四)、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方向、办学效益和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估,监督检查扫盲教育、素质教育情况。
(五)、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,并提出报告、意见和建议。
(六)、组织教育督导科研和督学的培训考核,参与教育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选和表彰活动。
(七)、承办上级教育督导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主任:何志雄
副主任:杨昌尧
专职督学:无
兼职督学:陈建山 甘树根 万丁汉
地址:教育局五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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